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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小超人少儿综合保障计划条款介绍:教育金+重疾+豁免

3377 网络整理 来源: 亲民保 2018-10-12 14:35:18

孩子的教育费用该如何解决?


银行储蓄:虽然安全,但是中途存取方便,难以达到强制储蓄,并且会因为通过膨胀贬值。


股票基金:收益高,但是高收益伴随高风险。


孩子的教育费用准备需满足哪些条件?


1、强制储蓄


2、专款专用


3、资金安全


4、相对灵活


5、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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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小超人少儿综合保障计划


强制储蓄、专款专用——高中/大学教育金。


资金安全——返还金确定可期,安全性非常高。


相对灵活——指定时间领取灵活。


防范风险——少儿定期重疾保障、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


百年小超人少儿教育年金保险条款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12周岁


保险期间:至25周岁


大学教育金: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至21周岁,每生存一年,给付20%已交保费。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满期时生存,给付1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按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合同终止。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费:交费期间内,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身故时未满60周岁),则余期未交保费免交,合同继续有效。(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百年附加小超人少儿年金保险条款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8周岁


保险期间:至17周岁


高中教育金:被保险人年满15周岁至16周岁,每生存一年,给付20%已交保费。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满期时生存,给付1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按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合同终止。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费:交费期间内,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身故时未满60周岁),则余期未交保费免交,合同继续有效。(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百年附加小超人少儿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12周岁


保险期间:至25周岁


等待期:90天,等待期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不承担保险责任,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保险事故,不受等待期限制。)


①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


②等待期内被保险人患上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少儿特定重大疾病、轻症疾病。


③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已经发生的疾病、症状或病理改变且延续到等待期以后患上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少儿特定重大疾病、轻症疾病。


身故保险金:给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75种):给付1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12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按100%保额额外给付少儿特定重疾保险金(合计2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轻症疾病保险金(40种):给付30%基本保额,本项责任终止。


轻症豁免: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后,余期未交保费免交,本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费:交费期间内,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身故时未满60周岁),则余期未交保费免交,合同继续有效。(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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