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若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 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 ≤1年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因以下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第1条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