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16周岁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外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事故,并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遭遇意外事故,并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的,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16周岁
保障期限: ≤1年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 被保险人醉酒、斗殴、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二、 被保险人患精神疾病;
三、 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整容手术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四、 被保险人猝死;
五、 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六、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注射毒品;
七、 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医疗行为导致的伤害;
八、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使用管制药品;
九、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