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三方保险平台-亲民保险网!

4008-454-142

优选一号定期寿险

瑞众人寿
提供定期身故、全残保障,保险期间灵活多选。
已有 1022 人推荐
关注“亲民保服务号”买保险快人一步
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10/20/30年/至60/75周岁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18-55周岁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 日内(含第90 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终止。全残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们将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 日内(含第90 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们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终止。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一、若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 日后因意 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将按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 金,同时合同终止。 二、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 日内因意外 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 一、若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 日后因意 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们将按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 金,同时合同终止。 二、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 日内因意外 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们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18-55周岁


保障期限: 10/20/30年/至60/75周岁

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一)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二、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我要提问
* 留言:

* 您的姓名:
* 手机号码:
* 验证码:
* 所属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