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终身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本公司按身故当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 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 终身
保障期限: 终身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最后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申请基本保险金额变更,经本公司同意,基本保险金额增加的,如被保险人在新增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保险责任生效之日起2 年内
因自杀导致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新增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保险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