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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两全保险(分红型,2005)

大都会人寿
定期两全理财产品,保险期限灵活可选,承担身故赔付,满期有满期金,为自己投保遇到全残可免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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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10/20年/至55/60周岁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我们将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保险费豁免

如被保险人与投保人是同一人,若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且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的交费期间内全残,我们将豁免本合同以后各期的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本合同终止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满期保险金 若生存至合同期满,我们将按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 止。
身故保险金 若于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将按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合同终止。
保险费豁免 如与投保人是同一人,若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且在合同的交费期间内全残,我们将豁免合同以后各期的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 10/20年/至55/60周岁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保险费豁免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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