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小额贷款借款人定期寿险
-
中国人保
- 适合已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贷款的个人投保,保险期间一年,保障由意外及等待期后疾病导致的身故或全残皆可赔付。
已有
1022
人推荐
关注“亲民保服务号”买保险快人一步
-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18-65周岁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本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因疾病(连续投保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您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等待期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因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在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18-65周岁
保障期限: 1年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