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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世如意终身寿险

工银安盛人寿
保障由疾病和意外引起的身故和身体高度残疾,一次性给付保险金额,100周岁还可领取祝寿金。
已有 1022 人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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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100周岁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产品特色

 

如果您希望得到终身的保障,而且不希望任何财务和资本市场的波动影响到这份保障。“金世如意”将是您的理想首选。

“无论人生有何计划,工银安盛人寿一一帮你筹划。”

产品特色
  • 定期交费,终身保障,兼具理财功能
  • 百岁贺寿金,恭祝福禄双全
  • 晚期绝症,保额提前给付
  • 人生特别阶段,免核保增加保额
 
保障利益
  • 意外伤害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幸身故,受益人将获得“身故保险金”,以缓解挚爱家人所面临的困境。

  • 全残给付一生安康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幸发生合同约定的残疾,被保险人将获得“全残保险金”,及时获得经济援助,继续人生之旅。

  • 百岁给付安享天福

    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将获得等值于保险金额的贺寿金,为百岁寿诞增添喜庆。

  • 现金价值双重功效

    当您交纳的保费累积至有现金价值时,可享有以下双重功效,保证资金运用自如。

    • 保单借款
    • 自动垫交保费
  • 情系生命提前给付

    在附加条款生效日或复效日起1年后(以较迟者为准),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不幸患上晚期绝症,可向我们申领“情系生命提前给付保险金”,提前获得50%的保额,总额以10万元为限,为被保险人及其家属送上最实际的现金援助。

  • 美满人生增加保额

    在被保险人40周岁前,可在被保险人结婚、生子或保险合同生效第5周年增加保额,累计不超过保额的50%,而无须再次核保,以满足被保险人在人生阶段对更高保障的需求。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年龄开始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24 时之前身故,我们 按照下列二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受益人,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发生条款所释义的残疾项目之一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依“身故保险金”的计 算方法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并给付个人账户价值的 110%予被保险人,同时本合 同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同时有两项或以上残疾项目时,我们只给付一项“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 本条个人账户价值是指我们理赔申请审核通过日的下一个计价日的个人账户价值。
贺寿金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保障期限: 100周岁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条款所释义的残疾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

外;


四、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条款所释义的残疾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

费的,我们将向未丧失受益权的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条款所释义的残疾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向您退还本合同的

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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