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18-60周岁
产品特色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我们根据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在本合同生效日次日和每一复效日次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本合同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或在本合同生效日次日和每一复效日次日起180 日后因疾病被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我们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或同一疾病造成本合同约定的两项或两项以上永久完全残疾时,我们只给付其中一项“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三、无息返还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次日和每一复效日次日起180 日内(含第180 日)因疾病身故或因疾病被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在本合同生效日次日和每一复效日次日起 180 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次日和每一复效日次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因疾病身故或因疾病 被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本 合同终止。 |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本合同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或在本合同生效日次日和 每一复效日次日起 180 日后因疾病被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我们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 额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次日和每一复效日次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因疾病身故或因疾病 被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本 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18-60周岁
保障期限: -
保障期限: -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故意造成疾病;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2 年内自杀,如本合同有复效情形的,则该2 年期限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计算;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因上述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的,本合同均终止,我们按本保险条款第3.6款的有关规定向您或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相应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