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终身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产品特色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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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疾病身故,且身故时对应的到达年龄在18周岁约定(不含18周岁)的,保险公司按约定两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疾病身故,且身故时对应的到达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含18周岁)的,保险公司按约定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在合同交费期满日(释义九)之前(不含当日)身故,保险公司按约定两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到达年龄对应的身故保险金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在合同交费期满日之后(含当日)身故,保险公司按约定三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到达年龄对应的身故保险金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到达年龄的身故保险金给付比例:18周岁-40周岁,160%;41周岁-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保障期限: 终身
保障期限: 终身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