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
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30种大病,重疾无忧;保障全面,贴身关怀;一份投入,两种选择;现金分红,锦上添花。
30种大病,重疾无忧
在保险行业协会规范的25种重大疾病基础上,增加了5种重大疾病,基本囊括最高发的多种重大疾病,为您抵御重疾提供坚强的后盾。
保障全面,贴身关怀
除重疾以外,在保险期间内还提供意外和非意外身故保障,小投入,高保障,帮助您构建完整的人身保障保护伞。
一份投入,两种选择
若在保险期间内没有发生理赔事故,则在满期时可获得与保额相当的满期金,可以应对个人养老或子女教育之需。
在满期前,如果您有资金用度的紧急需求,可通过我们的保单借款服务,缓解燃眉之急。
现金分红,锦上添花
可分享公司分红险业务的经营成果,您可将已分配红利留在公司储存生息,亦可随时申请全额提取已分配红利。
保险责任
本合同所提供的保障在世界各地全天24小时适用。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方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由于意外事故(见31.3)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见31.4)导致身故,我方将按照保险单中载明的本保险项目下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见31.5) 受益人(见31.6)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非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60天之内,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方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已交纳的全部保险费(不含利息),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60天之后,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方将按照保险单中载明的本保险项目下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障范围
投保须知
保障期限: -
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一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方将不支付任何保险金: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遭受司法当局拘禁或被判入狱期间,或被保险人自我伤害、挑衅、斗殴、不遵照医护意见;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见31.7)或药物的影响,除非按照医生处方服用且不是出于戒毒之目的;
五、被保险人所患遗传性疾病(见31.8),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见31.9),或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前已存在的病症和伤残;
六、被保险人驾驶摩托车,或酒后驾驶(见31.10),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31.11),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31.12)的机动车;
七、战争(见31.13)、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恐怖主义(见31.14)及任何阻碍或防止已经发生或预期会发生的恐怖主义的活动;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