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终身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75周岁
产品特色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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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合同的保险金额等于以下两者的较大值: (1)保单账户价值; (2)基本保险金额的N倍。 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对应的“N”值为:0-14周岁1.0,;18-40周岁1.6;41-60周岁1.4;61周岁及以上1.2。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75周岁
保障期限: 终身
保障期限: 终身
责任免除
因以下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保单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保单现金价值。
除上述责任免除外,本合同中还有一些以加底纹的形式做了显著标志的文字,其中也包含一些责任免除的条文,请您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