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10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产品特色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生存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将按保险期间届满时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1)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对应的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对应比例:
0-17周岁:100%;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 10年
保障期限: 10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免责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