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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康人寿弘福多多终身寿险

弘康人寿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等保障。
已有 1022 人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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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终身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30天-75周岁

产品特色

弘康人寿弘福多多终身寿险产品特点

1、投保门槛低

75岁前都可以投保,支持最长20年缴费,最低保险费用5000元,适合更多人群投保;

2、保额持续递增

基本保额按每年3.5%复利递增,资产稳定增值,存活得越久,收益越高;

3、资金周转灵活

支持减保、保单贷款等,对于资金周转不灵的时候,更便于资金灵活调度。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投保时未满18周岁且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当日)之前身故或全残,按照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基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投保时未满18周岁且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当日)之后身故或全残,或者被保险人投保时已满18周岁且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或全残的,按照以下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一)若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届满前身故或全残,按照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基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或全残,按照以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基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年度有效保额。

上述“给付系数”的取值如下:

到达年龄 给付系数

18至40周岁 160%

41至60周岁 140%

61周岁(含)以上 120%

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只给付一项,在给付其中任意一项后,合同效力终止。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30天-75周岁


保障期限: 终身

责任免除

弘康人寿弘福多多终身寿险责任免除:

(一)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 更多详情请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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