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临门年金保险(钻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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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众人寿
- 年金固定返还,第二年起每年按40%保额领取;满期返还保费;身故全残有保障;自带投保人保费豁免保障。
- 保险期限: 至88周岁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70周岁
产品特色
身故保险金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一)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 (二)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满期保险金
若生存至合同期满,我们将按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年金
有一、 若在合同生效日当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合同保险金额的10%给付一次年金。 二、 若在第一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合同保险金额的20%给付一次年金。 三、 自第二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若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保险金额的40%给付一次年金。
全残保险金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全残,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 同时合同终止: (一)全残时的已交保险费; (二)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
一、若投保人在合同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的,我们将豁免合同自投保人身故之日起的各期保险费,同时合同继续 有效: (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二)投保人身故时未满60 周岁。 二、上述豁免的保险费不包含以下款项: (一)投保人身故之日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二)续期保险费交费宽限期内的应交未交保险费; (三)保险单载明的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费。
投保人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一、若投保人在合同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全残,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我们将豁免本合同自投保人全残之日起的各期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继续 有效: (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二)投保人全残时未满60 周岁。 二、上述豁免的保险费不包含以下款项: (一)投保人全残之日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二)续期保险费交费宽限期内的应交未交保险费; (三)保险单载明的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费。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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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一)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 (二)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
满期保险金 | 若生存至合同期满,我们将按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年金 | 一、 若在合同生效日当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合同保险金额的10%给付一次年金。 二、 若在第一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合同保险金额的20%给付一次年金。 三、 自第二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若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保险金额的40%给付一次年金。 |
全残保险金 |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全残,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 同时合同终止: (一)全残时的已交保险费; (二)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 | 一、若投保人在合同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的,我们将豁免合同自投保人身故之日起的各期保险费,同时合同继续 有效: (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二)投保人身故时未满60 周岁。 二、上述豁免的保险费不包含以下款项: (一)投保人身故之日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二)续期保险费交费宽限期内的应交未交保险费; (三)保险单载明的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费。 |
投保须知
保障期限: 至8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