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节节高升」理财保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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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人寿
- 万能型两全理财产品,年年领取保险金,60周岁后每满10年可领取一次祝寿金,可享公司分红收益。
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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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产品特色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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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保险金 | 若在合同满期日仍然生存,我们将按满期当日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若在年满18周岁前身故,我们将按身故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含)后身故,我们将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保单账户价 值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
祝寿金 | 在合同约定保单周年日,若生存,我们将按合同约定金额给付祝寿金。 |
生存保险金 | 自合同生效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至60周岁以前,若,我们将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按合同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予 生存保险金受益人; 自被保险人满6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至主合同满期日前(不含满期日),若被保 险人生存,我们将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按主合同保险金额的15%给付生存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在本合同成立之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2年内自杀;
(2)您故意造成的;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杭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如果主合同有现金价值或者未领取的款项,发生上述第(1)、(3)种情形之一时,我们将向您退还上述款项,本合同效力终止;发生上述第(2)种情形时,我们向您退还未领取的款项,向其他权利人退还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