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福禄双喜至尊版组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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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
- 生存金两年一返,每次给付10%基本保额;满期金一次性返,身故有保障;生存金、生存金万能运作以及红利累积生息,三次增值实现财务快速积累。
- 保险期限: 至75周岁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一份投入两个帐户
客户只要同时投保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国寿瑞盈两全保险(万能型),在福禄双喜的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投保人的情况下,同意将福禄双喜生存金转入瑞盈万能帐户,就可以享受福禄双喜红利累积生息帐户和生存金万能帐户。
双重保障三次增值
客户同时投保福禄双喜和瑞盈万能,在福禄双喜的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投保人的情况下,同意将福禄双喜生存金转入瑞盈万能帐户,将拥有福禄双喜产品的保障以及万能产品保障双重保障;生存金、生存金万能运作以及红利累积生息,三次增值实现财务快速积累。
多样选择灵活领取
客户可在保险期间内,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应急、医疗、教育、养老等个人需求从个人帐户支取,满足人生不同阶段的需求。
满期返还畅享至尊
保险合同期满,公司除了将福禄双喜所交保费返还客户外,还将瑞盈万能帐户余额给付客户,开启财富之门,畅享至尊人生。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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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保险金 | 合同期满仍生存,我们按合同约定给付满期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我们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金。 |
投保须知
保障期限: 至75周岁
责任免除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国寿瑞盈两全保险(万能型)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公司向投保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公司退还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