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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购买过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产品吗?

1193 网络整理 来源: 亲民保 2019-08-20 10:16:45

为什么要问你购买过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产品呢?因为就是担心大家无法享受到这样的一款保险产品为大家带来的全面的保障。它真的是一款非常不错的保险产品,只要是购买之后都会得到非常满意的保障,一定不会失望。

 

  泰康保险是一家专业可靠的保险公司,为满足消费者的生命保障需求推出了爱相随定期寿险,产品保险期限可以选择10年、20年以及30年,心动的消费者可以对比选购,下面我们看看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产品介绍,希望对您有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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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承保年龄 18~40周岁

 

  缴费年限 趸缴、10年缴、20年缴

 

  保险期限 可选择10年、20年和30

 

  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按投保人累计所交的本合同的保险费向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因上述第(4)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如果您已交足2年以上的保险费,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如果您未交足2年的保险费,我们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您退还保险费。

 

  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产品适合1840周岁的人群投保,并且缴费方式十分灵活,可以趸交,也可以选择年交,产品投保1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给付所交保险费;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相信大家在看完这篇文章的介绍之后就知道它真的是一款非常让人满意的保险产品了,一般不会出现意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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