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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到底好不好呢?

1467 网络整理 来源: 亲民保 2019-08-06 17:06:51

其实对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有一些了解的人都知道它真的是一款非常不错的产品,一般在购买之后都不会让大家感到失望,相信大家也清楚它的这些优势。

 

  意外风险随时会发生,因此中国人寿针对这一现象推出了综合意外伤害保险。那么,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产品具有保障全面、价格便宜以及投保便捷等特色,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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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全面

 

  意外伤害门诊及住院可赔付1万(可根据不同需求调整额度);(无社保设100元免赔,其余按80%报销,有社保在社保报完后直接按90%报销);意外残疾:(按残疾级别给付);意外身故:10万(可根据不同需求调整保障额度);残疾赔付:由指定部门鉴定等级后按残疾级别赔付。

 

  价格便宜

 

  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性价比高,价格实惠是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的普遍写照,真正物超所值,这些价格对于普通工薪阶层的家庭都是可以接受的。

 

  投保便捷

 

  现在网上投保保险十分方便,中国人寿也开通了网上服务系统,因此消费者可以直接网上投保,过程十分简洁,但购买前要注意支付环境的安全性。

 

  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首先产品保障全面,意外伤害门诊及住院均可赔付;其次产品价格便宜,对于普通工薪阶层的家庭都是可以接受的;最后投保方式简单便捷,但购买前要注意支付环境的安全性。

 

  消费者购买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需要详细了解保险条款,防止后续理赔时有争议。据悉,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范围、交费宽限期、保险期间和续保以及伤残程度鉴定,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投保范围

 

  凡年龄在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交费宽限期

 

  保险期间为一年的,保险期间届满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费宽限期。在交费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但有权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该保单年度投保人应交而未交付的保险费。超过交费宽限期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的,本合同效力自交费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终止。

 

  保险期间和续保

 

  本合同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投保人可于保险期间届满前或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费宽限期内,经本公司同意后,向本公司交付续保保险费,本合同于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延续有效。本合同可按上述方式续保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后的第一个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保留终止本合同续保的权利,并有权调整保险费收费标准。

 

  伤残程度鉴定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伤残的,应在治疗结束后,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能够证明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若本合同任何一方对伤残程度的认定有异议,则以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应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出具资料或进行司法鉴定。

 

  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范围、交费宽限期、保险期间和续保以及伤残程度鉴定,其中投保范围指年龄在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另外保险期间为一年的,保险期间届满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费宽限期。

 

  这些都是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能够为大家带来的好处,相信大家在之后也不会产生疑问,并且能够很好的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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