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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具体有哪些产品特色呢?

1976 网络整理 来源: 亲民保 2019-08-06 17:00:09

应该有很多人都想知道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有哪些特色吧,因为它受到了不少消费者的欢迎,并且在很多方面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下面是相关内容:

 

  国寿为满足不同人群的保障和理财需求,推出了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那么,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产品具有一份投入五项关爱、三倍重疾关爱健康、快速返还教育养老以及高额保障体现身价等特点,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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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份投入 五项关爱

 

  一份投入即可享有40种重大疾病保障、高额意外保障、养老保障、教育保障以及万能账户五项关爱,让您享有更加自在的人生。

 

  三倍重疾 关爱健康

 

  附加重疾险保障40种重大疾病,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附加重疾险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瑞鑫(2013)系列保险合同终止,本公司按附加重疾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快速返还 教育养老

 

  瑞鑫两全(2013)为分红保险,其自合同生效年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五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瑞鑫两全(2013)基本保险金额的3%给付生存保险金。自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瑞鑫两全(2013)基本保险金额的6%给付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瑞鑫(2013)系列保险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瑞鑫两全(2013)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满期保险金。快速返还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经客户同意进入金账户,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按照客户要求灵活支取,满足客户教育金、养老金等各项需求。

 

  高额保障 体现身价

 

  在符合条款规定的条件下,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组合计划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附加意外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搭乘附加合同约定的客运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组合计划合同终止,本公司按前述约定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后,再按附加意外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首先一份投入即可享有40种重大疾病保障,性价比高;其次附加重疾险保障,并且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然后产品按照客户要求灵活支取,满足客户教育金、养老金等各项需求;最后产品提供身故保障,体现身价。

 

  消费者购买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需要详细了解保险条款,防止后续理赔时有争议。据悉,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范围、保险期间、保险费以及红利事项,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十年和二十年四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红利事项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一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积累生息,红利累积的年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范围、保险期间、保险费以及红利事项,其中投保范围指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另外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十年和二十年四种。

 

  综上所述,大家完全不用担心在购买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之后自己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可以放心的进行投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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