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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期综合意外保险这些条款内容一定不要忽视了

1429 网络整理 来源: 亲民保 2019-07-31 14:33:42

一年期综合意外保险的条款是大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要注意的一个部分的内容,如果大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注意,之后可能会产生利益上面的纠纷,所以大家注意了。

 

  消费低者购买一年期综合意外保险,需要详细了解保险条款,防止后续理赔时有争议。据悉,一年期综合意外保险条款内容主要有投保范围、保险期间以及保险人义务,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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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范围

 

  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保险期间

 

  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确定,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人按照第二十一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况复杂的,保险人将在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基本材料收集齐全后,尽快作出核定。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旅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一年期综合意外保险条款内容主要有投保范围、保险期间以及保险人义务,其中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另外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确定。

 

  一年期综合意外保险产品性价比高,保障全面。那么,一年期综合意外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意外伤害医疗、住院误工及护理津贴、紧急医疗救援以及交通意外身故/残疾,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

 

  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险公司将给付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

 

  因意外伤害事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将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金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 元飞部分给付医疗保险金。

 

  住院误工及护理津贴

 

  因意外伤害事故入院治疗,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住院误工津贴日额给付,累计给付天数以90天为限。

 

  紧急医疗救援

 

  当发生紧急意外事故后,客户直接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救援公司为您提供相应的咨询及医疗费用垫付或担保等服务。

 

  交通意外身故/残疾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以乘客身份乘坐相应交通工具时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将赔偿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残疾保险金。

 

  一年期综合意外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意外伤害医疗、住院误工及护理津贴、紧急医疗救援以及交通意外身故/残疾,产品保障全面,可以提供全面的意外呵护,值得选购。

 

  这些都是在购买一年期综合意外保险的时候要注意的相关条款条例,之后要是大家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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