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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金玺人生保险这些条款内容不要忽视了

1328 网络整理 来源: 亲民保 2019-07-09 10:17:47

有很多人在购买平安金玺人生保险的时候没有注意到一些条款合同的具体内容,所以容易遇到一道不清楚的问题,这个时候大家如果想要解决的话也是可以的。

 

  平安金玺人生保险提供终身稳定现金流,助力人生道路上的每次脱变,给未来喝彩,因此心动不如心动,但购买产品前,需要详细了解保险条款,防止后续理赔有争议,据悉,平安金玺人生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年龄、宽限期、犹豫期以及您解除合同的手续,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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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65周岁。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主险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内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就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的,则本主险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附加合同次日起,有2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附加合同,如果您人为本附加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需合并主合同提出解除本附加合同,我们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本附加合同保险费。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

 

  若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您在犹豫期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原件或其他保险凭证;

 

  (2)解除合同申请书;

 

  (3)您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零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自接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后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附加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平安金玺人生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年龄、宽限期、犹豫期以及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其中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65周岁;另外自您签收本附加合同次日起,有20日的犹豫期。

 

  关于平安金玺人生保险的介绍就到这里结束了,相信大家在看完这篇文章的内容之后对它的了解可以说是更加的深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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