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吉瑞宝保险是有一定的条款的,大家在购买的时候需要简单的去了解一下。那么,光大永明吉瑞宝保险的基本条款是什么呢?下面,就来简单的看一下。
投保年龄
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为投保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三十日至五十五周岁。
犹豫期
您于签收本合同后10内可要求撤销本合同。若您在此期间提出撤销本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您书面申请撤销本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撤销,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即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撤销后30日内,我们无息退还您已交保险费。
等待期
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九十日内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疾病或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或导致身故、全残的,我们退还您所支付的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疾病或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本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轻症疾病,我们不承担该一种或多种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同时该一种或多种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
因意外伤害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或导致身故、全残的,无等待期。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
若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您在犹豫期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原件或其他保险凭证;
(2)解除合同申请书;
(3)您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零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自接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后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以后这些基本的条款就是光大永明吉瑞宝保险的相关条款,大家在购买的时候要注意,不可以忽视这些基本的条款。